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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气中,但我却神奇地在那之中,嗅到他身上的露水清香。    他将我的拉链拉好,然后站起身来看着呆愣愣的我。    “拉链有些不太灵光了,”他说,“改天去再买一件外套吧。”    我反应过来,“你怎么来了?”    “晚上出来溜达一会儿。”    “从你家来?”    “嗯。”    “可是你家在摄政公园的后面。”    我抬头,眼睛一瞬不瞬地望着他。岳溪定的这家酒店在帕丁顿区,离摄政公园挺远,走过来至少需要一个小时。他没有说话,却似乎是红了红脸颊,我没有看清。    “走吧,”他岔开我的话题,“我送你回家。”    “你开车了吗?”我问。    他摇头。    于是我提议道:“那我们走回去吧。”    他看看我,我冲他笑一笑。    ……    雨中的伦敦有些迷迷蒙蒙的,水气飘荡之间,街边店铺的灯光都显得十分不真实。我认识走回家的小路,石越卿则撑着伞。那把伞并不大,他将大半都让给了我,自己有一半肩膀都被淋湿。    我注意到,有些着急:“我这件衣服是防水的,不碍事,你别把伞全给我啊。”    他侧头看了看我,目光落在我的大帽子上,“我这件衣服也不碍事。”    “胡说,”我瞪他,“这么好的一件风衣,怎么会不碍事?”    “黑的,耐脏。”    我笑起来。    以前我总是觉得,跟别人在一起的时候,总要想些话题来说才不至尴尬。然而正是这一晚我才发现,原来两个人在一起也可以有另外一种方式,原来不说话也可以如此惬意。    他还背着我的书包。我的书包是米奇的那一个,他穿着一件挺拔的黑色风衣,却背着这样一个书包,显得有些格格不入。    我伸出手:”书包给我吧。“    “不用,”他拒绝,“你包里放了什么?这么沉?”    “没有放什么,就是谱子,和几本写论文的书。”    他皱眉道:“干嘛要背着书?”    我说:“走到哪儿学到哪儿嘛。”    石越卿侧头来看我,我们正走在一个小区的近路里,旁边有一条帕丁顿小运河。我们走过一架木板桥,有不知名的鸟单腿站在水中央。    周围有小地灯的灯光闪烁着,他一瞬不瞬地望着我,眼睛明亮得犹如明月曜夜,又似星火燎原。    我被他凝视得有些害羞,只好将目光落到他握着伞柄的手指上。他的手指修长,每个指甲上有均匀的半月形白圈。    “你居然每个手指上都有半月圈!”我伸出手给他看自己的指甲,“我只有大拇手指上有一点点,听说半月圈代表了好运气。”    我抬起眼睛冲他笑,他却忽然握住我的手,像是真的很仔细地在看。    他的手掌宽厚而温暖,几乎将我的手完全裹住。刹那里,像是有一股电流游走全身,我只觉得右手麻酥酥的,已经不再属于自己。    过了好半晌,他才缓缓放开我的手,说道:“小满,你该多吃一点。”    我松了一口气,心脏又落回本来位置。    就这样,有好一阵子,我们都没有说话。雨渐渐下得大了起来,打在伞面上,发出噼里啪啦的声响。我们已经走出小区里的近路,很快就要到我家。时间已经靠近半夜十一点,街上行人寥寥,唯有路
		
		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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